看着铜镜中的自己,嬴荡笑的很贱。
细细看起来,这模样还是有些英气,五官端正,双目有神,若非被虬髯遮面,皮肤过于粗糙,还是挺经看的。
他的胡须从下颚开始,两边往上,一直到了耳根处,满面胡须,尽皆不短,长的都到了胸口处,算起来嬴荡的年纪不过二十三岁,还真是天赋异禀,如此毛发旺盛。
嬴荡想着,若是剃了这胡须会不会更帅气一些,不行,寡人既然叫武王,那必定是个糙汉子,胡子得留着,我不做小鲜肉。
出了营帐,白庆早已牵过马来。
这马儿身材高大,浑身漆黑。。没有一丝杂毛,它出自陇南,那里是老秦人的旧地,与羌人混居,羌人最善养马,训马,今日一看,果真名不虚传。
长这么大,嬴荡还是第二次骑马,昨天那次太过刺激,没记住骑马的滋味。不过,在他记忆中,对这样的事情是非常熟悉,没有含糊,大长腿迈开来,一下子就跨到上面。
嬴荡身材魁梧,体重自然也不会在200斤以下了,这马儿居然稳若泰山,轻轻松松的带他前行。
在五十位骑士的护卫之下,奔着王城门口而去。
此时,天还未亮,除了执夜的兵卒,大营还在沉睡中,他就是趁着这个机会,不然被臣子们知道了,肯定是一场阻拦。
狩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拉拢向寿,也是为了告诉三军,告诉咸阳众人,秦王声威鼎盛,正在洛邑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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