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收了,可是,没有分粮食,因为责任粮的指标都不够,哪里还有脸分粮食,早季稻也收割了,可是,那个产量,还是低的可怜。
这个时候,很多老乡都后悔了。
早知道这样,当初自己应该认真种田的,自己是农民,种田是自己的本分,自己偷懒,结果倒霉的就是对自己肚子。
可惜,现在想通了,有用吗?
幸好自留地回来了,虽然粮食不够,可是,家家户户种的蔬菜瓜果,都成熟了,不用担心没有吃的。
很多老乡,可以把自留地的蔬菜瓜果,挑到集市上卖一部分,然后买点杂粮,对付着自家的蔬菜,日子还能熬下去呢。
自留地原则是不允许种粮食,可是,你要种粮食的话,那个粮食,也是不能买卖呢,也不能私自处理,要交给粮站,统一处理。
为什么?
这不是不讲道理吗?
废话,粮食,油菜,棉花,这三种是一类物资,定点单位,统购统销,你敢私自交易,那是投机倒霉。
不过,自留地,也很少种粮食,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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