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孩子看起来比蒲煜晨还要小一些,年纪虽小,但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乌黑的长发被挽成了两个可爱的发髻,衣着款式虽然朴素,但那料子一看就知道是上等货,在旁边那个刘定衫的映衬下更显素雅。
女孩在蒲煜晨的床边椅子上坐了下来,露出了一个温柔的微笑,小小年纪,举手投足间都透露着大家闺秀之气。她对着蒲煜晨点了点头,表示问候。
刘定衫大大咧咧地一屁股坐在了蒲煜晨的床沿,说:“来吧,喝粥。赶快恢复了,过两天给你做点好吃的。”说着,刘定衫就往蒲煜晨嘴里塞了一勺。
粥喝起来很新鲜,但是入口温凉,煮的很烂,很容易下咽。蒲煜晨不由在心中感慨:这个叫刘定衫的人,虽然外边看起来五大三粗的,但内心却意外的纤细。
蒲煜晨在监狱里时天天喝粥,他本以为自己若是能出来,这辈子都不会喝粥了,但喝到刘定衫这粥时,蒲煜晨突然发现,原来白米粥时这么的好喝。米被炖的很烂,完全不需要咀嚼,每一口都让蒲煜晨感觉自己的细胞被注入了新的活力。
“我往这粥里加了点药,不过应该喝不出什么味道。”刘定衫说。
连口味都被考虑到,这让蒲煜晨非常感动。他自问,若是自己在野外看到一个重伤的陌生人,是绝对不会出手相救的,因为他怕想要让那个陌生人死的人会连着找自己的麻烦,更别说这样细心地照料了。
蒲煜晨的目光转向那个女孩,发现那个女孩正直勾勾地看着自己,这目光,看的蒲煜晨一头问好。
刘定衫也察觉到了两人的视线,向蒲煜晨解释道:“她在这里住了五年了,第一次见同龄人,可能觉得新鲜吧。”
女孩这才发现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妥,连忙用袖子遮挡了半张脸,眼神移向了别处。她确实对蒲煜晨很有兴趣,想和蒲煜晨搭话,但是响想到蒲煜晨还不太方便说话,就也不知道能说什么好了,于是就成了刚才那副状况。
将最后一勺粥送入蒲煜晨口中后,刘定衫说:“你好几天没进食了,只这一小碗粥可能会觉得不够,但是突然出太多也不好,就先坚持一下吧。”
“你伤的很重,骨折的地方很多,我都猜不出你是遭遇了什么。你最近一两个月可能都坐不起来了,不好好恢复的话,说不定还会烙下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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