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什么时候,应龙城走到了他身边,李与商看书看得意味正浓,“你…有什么事吗?”
“一个人吃零食好无聊,你要不要也吃一些。”他把零食伸了出去。
李与商的第一意识是拒绝,但想到他是一个刚恢复味觉的人,同意了。“你现在需要正确的评价味道,不要什么都说好吃,这样别人会觉得你没见过世面。”
应龙城委屈地看着他,恢复味觉的意义对他来说很重大,李与商一脸嫌弃地说,“别用这种表情看着我。”
应龙城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能听到你说话真好。”李与商脸色一沉,还提这个事情。
这是李与商第一次正面打量应龙城,应该是个高富帅吧,不然智商也不至于低,果然人还是貌相比较可靠。他的皮肤很白,李与商对比了一下自己糙黑的皮肤,差距甚大,然后假装不在意的样子问了一句,“我可以看看你的手吗?”
“我的手?”应龙城表情错愕,但下意识地伸出双手。
李与商用右手食指点了点他的左手,肤质不错,他怎么保养的?咳咳,这不是重点,他仔细地观察应龙城左手的纹理,纹理清晰少有交错,三纹修长而且纹理深浅有致。就《麻衣神相》而言,此人必为人中龙凤。这也就解释的通了,为什么他给人傻傻的感觉,《周易》讲物极必反,事物极好必有极坏的一面。于是乎,李与商给出了一个评价,“凡夫俗子一个。”这样的暗示对他的人生有好处。
“我也要看看你的手。”他一把抓住李与商的左手,像算命先生一样摸骨。
李与商嫌弃地拿开了,“给你看了,你也看不懂。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然后李与商就开始吹嘘,“就我这手相,必成一番大事。不过你也不用担心,虽然说你手相平凡,只要你肯努力也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佼佼者。”真是本末倒置,胡说八道,差点李与商就编不下去了。
“抱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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