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第一个反应便是回忆起了之前他们期中考试是“偶遇”到的那只疾风狼王。
但这两者顶多是外形及品种上有些相近,实力上可是绝绝对对的两个量级!就连他这么一个魔兽退治课仅能勉强及格的学渣都能一眼看出其体内那汹涌澎湃的魔力.......以及那卓尔不凡的气势!
毋庸置疑,若是他毫无准备地与之对垒,百分之百会陷入一场苦战,甚至还有极大概率会输掉。
即使是处于同一段魔力等级,普通人类适魔者也很难赢过这类尚且称不上“最高等”的魔兽。
因为人家打娘胎里就拥有一系列“纯天然的攻击手段”,而人类只能使用后天锻造出来的刀剑;魔兽的血条与恢复速度近乎于人类的十几倍,往往你砍上一刀它只是掉个血皮,而人家碰你一下你就得丢大半条命!
更别提还有更致命的五感机能与攻击范围的问题了……总之,若没有特殊手段或是极其自信的硬实力,想要独自狩猎这么一条冰原狼王真可谓是千难万难。
那魔兽既然这么厉害,为什么它们没能统治全大陆?
很简单,因为人类有脑子,懂得“人多打人少”的永恒真理,还会分析各类魔兽的弱点,对症下药。遭遇战打不过,那我围剿总行了吧?
当然以上这些小聪明大智慧都只能用在“不算最高等”的魔兽身上,一旦遇到最高等的魔兽,再多的人类、再精妙的手段也一样要歇菜。
哦,你问最高等的魔兽是什么?
哈哈,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不就是——龙、多拉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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