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红色浸染白纸,纸张堆叠成书。
可能是杀过的人太多,才会有血书的外号。但罗致杀过的都是犯人,都是通缉要犯。即便如此,家里人也希望他能换个职务。
如果罗致代表的是正义,那正义上粘满血腥。
王都的罪犯竟然比其他城镇多得多,究竟是信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还是因为艺高人胆大?
罗致不懂,但他很累。
许多在逃犯人走在大街上,竟然没人能认出来。也对,通缉令都没人去看,大家族也会花钱雇佣身手敏捷的人。
一条条触目惊心的罪行,几乎成为可以明码标价的战绩。越恶劣的罪行,越会受到青睐,是因为家财万贯还是因为奇货可居。
罗致不知道,但他很无奈。
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走在路上的两个人突然大打出手。先出手的人多半是罗致。一张通缉令捏在指缝,下一瞬间便弹向对方脖颈,之后便会有数十张通缉单一同飞向对手周身要害。
纸能切开利刃,因为强劲的力道,罗致拥有这种力量。上百张通缉单漫天飞舞,仿佛拥有意识般与敌人周旋,直至一方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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