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往洪州南部诸县的官道上,一批车队现身于荒山野岭之间。
领头的是一辆涂了金漆的大马车,顶上高悬着绣有“诸葛”字样的龙旗。
马车后头又跟了俩囚车,押送的是一个赤着上身,满身血迹和伤痕的高大男子。
囚车之后,跟了上千名士兵,个个穿盔带甲,威风凛凛。
过往的百姓、商客若是撞见了这支兵马,都会远远躲开,不敢靠近。
刘志无比享受这样的场面,如帝王出行,万民退避。
“老头啊老头,你要还活着,就该好好睁开眼睛瞧瞧,儿子我的活法,才叫痛快。什么皇室宗亲,什么藩王郡王,光有银子,没有兵权,何用?那些个贱民,只怕带血的刀剑。白花花的银子,谁会嫌多?拿钱财收买人心,简直是个笑话!”
马车内的少年,左拥右抱,笑得无比畅快。
自打出了那洪州城,一路所见,皆是恐惧。
普通百姓也好,家财万贯的商贾也罢,都对自己敬而远之。
这就是高高在上的权力,带来的变化。
诸葛凌风已是一州之主,封疆大吏,为何还要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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