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青这几年都在剧组打杂,得过屁的奖,李寻瞎瘠薄乱说,反正就是吹他很牛逼,最后说了一句...
“杨青这个人很有才华,我认为他会成为第二个宁昊...”
刘歌于显国不是傻子,他们俩都知道李寻在吹牛逼,看过粗剪短片和剧本的他们认为夜店不过是算得上优秀的电影,收回成本应该没问题。
“小李你也别说这些虚的,经过中午我们多次讨论的结果,认为你这部电影收回成本没问题,同时也愿意大力扶持国内的电影人,希望你们能够制作出更好的电影......”
刘歌巴拉巴拉一大堆,没一句说到正事上,他最后说道:“所以,我们的讨论的结果是以五百万买断你这部电影所有版权,也就是说,你拿五百万,后面的宣传、后期包括发行都不用你抄心...”
李寻认真思考,夜店的制作费用是400万,如果500万卖出的话就赚100万,再加上350万的广告植入,赚450万。
如果坚持自己上映的话,这部电影起码要2500多万票房才能收回成本的同时赚450万。
夜店能超过2500万票房?
想了想,李寻最终还是坚持自己掏宣传费上映,都这种地步了,不拼一把说不过去。
如果同意500万卖了,万一有4000万,5000万票房,后悔都找不到地方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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