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迅速赶来,分开人群,四处看了看,问:“怎么回事?”
这帮人气势汹汹的说:“这人开车不长眼,压了人还打人。”
警察问他们:“你们干嘛的?他脑袋上的血怎么回事?”
他们说:“我们路过的。”
“路过的?你们打的?”
“我们路见不平,属于见义勇为。”
警察皱眉说:“见义勇为?那是司法机关才能认定的,你们说了不算!到底什么情况?怎么打起来的?”
他们人多势众,不由得我辩解,指着我说:“他开车撞了人,我们看不过去和他理论,他反而踢我们,我们拉架时他自己脑袋撞在地上摔破的。”
他们用威胁的眼神扫了一圈儿四周的人,路人噤若寒蝉。
我用衣服擦擦脸上的血,衣服红了一大片,想必擦了个满脸花。一踅摸,见打我那个人不在,肯定是拿着凶器逃了,对警察说:“他们用棍子打的。”指着录像那个:“他有录像。”
那人赶忙收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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