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子,讨打!”铁牛一声吼,山川草木抖三抖。白马青年耳朵一鸣,心底刚纳闷这厮嗓门大,就见到一根带刺的狼牙棒朝着他脑门砸去。
他眼光瞟过铁牛的腰间流行子母锤,就已经知晓铁牛是个力士,自然不会傻傻的去硬接这一棒。
他身子一个飘忽,跃地而起,长枪由上刺下,目标依旧是孙启。白马青年的枪极快,一丝劲气已经扑向孙启,吹动了他的发丝。
孙启却是不躲不闪,他清楚的很,以他的速度是不可能躲开这一枪,所以他选择的是同样出枪刺向白马青年。
同样的选择,相向的方向。
这是以命换命的决策,不论白马青年的枪有多快,他手中乌金长枪刺穿孙启身子的同时,孙启的点钢枪也会刺穿他的身子。
正所谓是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孙启就是不要命的。白马青年自然不会选择和孙启以命换命,他自小金贵着,而孙启铁牛在他眼底只是两条贱命而已。
他放弃了击杀孙启的机会,身子扬空一跃,平稳落到白马马背。又一个跃起,再度攻向孙启和铁牛,他长枪一出,便是无影枪技最厉害的一招,十数道枪影罩向孙启和铁牛,他不得不使用这道枪技了,因为他的另一名随从也被那头荒兽狼给咬死了。
只要杀了他们俩,然后收了那头荒兽,这趟也不亏。
白马青年嘴角露出一丝狞笑,他满眼都渴望着鲜血的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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