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通:
“首先说第1点,隋文帝的三省六部制,它不但分割了相权,最重要的是,它分割了三种极其重大的权利。
那就是决策权,表决权,执行权。
什么叫做决策权呢?
那就是集体来决定一个政策。
而表决权是什么?
那就是对这个政策进行复议和审核,看这个政策是否符合当时的国情。
这主要是为什么?
就是怕一拍脑袋就决定,然后出现决策的重大失误。
而执行权是什么?
这个大家应该非常理解,那就是具体到各项政策的实施,这也是尚书省的职责,就是把决定的国策实施下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