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杀掉刘备的功劳,比他占领一座新野城要高上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傻子才去进程呢!
这是已经到手的肥肉,城池又不会跑路。
只要拿到刘备的项上人头,那绝对就是大功一件!
所以说《三国演义》写到这里的时候,那就把人当傻子一样。
你要知道,将军打仗,那一定要遵从主帅发给你的战略目标。
《三国演义》一边写曹操这个时候一定要杀刘备跟诸葛亮,一边却又写曹仁要占领新野城。
这不就是战略目标冲突了吗?
曹仁这种带兵的大将能傻到什么程度,竟然违抗曹操的指令,去耍这种小聪明呢?
所以说,不管是从之后《三国志》的推论来说,还是从当时曹操对于荆州的作战目标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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