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知律早在仲裁秘书打电话催促望晴前就默默担忧了。按理说,对方迟到或者缺席对己方是有利的,可以揪着这点向仲裁庭申请裁定对方缺席。但这次,因为是她,他不希望有这个机会。一来是担心她路上有什么意外,二来是如果真被裁定缺席,将是她职业生涯上的重大事故。二者都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在仲裁秘书打电话给望晴时,他倾耳试图听到望晴在电话里的话语,然而徒劳了。所幸仲裁秘书向他交代了一下“被申请人代理人遇到点车辆事故耽搁了,五分钟就能到,我们再等一下吧。”仲裁秘书的意思是,情有可原,不要太过分为难对方,令仲裁庭难做,毕竟司法也不能不近人情。
向知律表面波澜不惊,没有正面回应仲裁秘书的话。然而在听到“车辆事故”时拳头不自觉握紧。继而想到她五分钟内能赶到,那应该没什么大碍。
果然,五分钟后,望晴伴随着急促的高跟鞋响声出现,向知律的眼光状似不经意地看过望晴全身——并无受伤。他才放下心,低头整理桌上的文件。
一旁的向知行在看到望晴时眼神一亮,原来望晴是这个案件的被申请人代理人啊!向知行转头望向向知律,刚好见他把目光从望晴身上收回低头看文件,一副“毫无异样”的表现,向知行微微一笑,心想“原来如此”!怪不得老哥一直催他立案。不过老哥倒是挺藏得住啊,一直不跟他透露这个信息。
望晴在被申请人一方坐下,旁边已坐着一人,是子公司的一位HR。因为范思一方把她就职过的母公司和子公司都一并告了,并要求两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子公司也需派人出庭。因为子公司没有法务,所以就派了一位有经验的HR出庭。
望晴之前就跟这位HR讨论过案情并研究过对策了,所以算是有几面之缘。庭上的应对与抗辩主要由望晴进行,HR只需要表示认同望晴的意见就可以。
待望晴落座,仲裁秘书通知仲裁员到庭。现场的气氛越发严肃。
仲裁员到庭,按惯例核对当事人身份“申请人,对两位被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有没有异议?”
向知行说“没有异议。”这些程序性的部分,当然由他这种菜鸟实习律师回答啦!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