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先君说,诸侯卑秦,丑莫大焉!但诸侯何以卑秦?就是这些陋习啊!况且献公之时,秦国就已经明令废止过人殉之风,何以再次恢复?这会为秦国带来巨大的祸乱,遗患无穷!”
“你!”杜挚还要争辩。
“够了!”嬴驷立马喝止。
对于人殉之风,嬴驷是深恶痛绝的。
人殉是古代葬礼中以活人陪葬的陋俗,是阶级对抗的产物,也是一种残忍而野蛮的原始宗教行为,每次殉多少人,并无具体执行标准,但有一个大概。
墨子曾说过,天子死后,殉葬者多则达数百人,少也数十人,将军大夫级别的,殉葬者多则数十,少则几个。
它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盛行于奴隶制时代,春秋末期和战国开始式微,汉代以后基本绝迹。
人殉,指的是用活人为死去的氏族首领、家长、奴隶主或封建主殉葬。被殉葬者多是死者的近亲、近臣、近侍,以及战争中的俘虏等。
虽说在历史上,汉代以后人殉逐渐式微,唐宋时作为普遍性法律制度的人殉消失,但是基于“自愿”的人殉的个案还是存在。且人殉之风,曾在辽金时期死灰复燃,又流行了近七百年!
朱元璋首开人殉之恶例,直到明英宗之时又废止,只是在野猪皮的建州府治下通行人殉习俗,满人好殉葬,上下皆然,夫死妻殉是定法。
清朝入主中原以后,用定法的形式将殉葬扩展到全国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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