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碗里红彤彤的狼獾肉,怎么也下不去筷子。
哦,我居然不会用筷子了。
我扒了扒菜,其实菠菜萝卜什么的不也挺好吃么。
我饿得不行,哪还管这菜好不好吃,连连往嘴里塞。这大米饭,确实要比粗糙硌牙的芦米和大麦好吃多了,水稻不愧是国人首选的主食。还有这菜,有了精盐和酱油醋味精等等调料的调味之下,简直是人间美味啊。
其实,这些都是大锅菜,因为人太多,不能供不应求,而大锅菜味道和家常菜比起来差了不止一截。但是由于太久没有吃过烹饪的菜了,别人眼里可能就是普通的炒菜,在我这里却是人间佳肴。
我狼吞虎咽,不到一分钟扫光了碗里的饭菜。我咀嚼着,吞下一大口,噎了半天。与狼共生时间长了,吃饭的速度一直减不下来,主要是害怕进食的时候发生危险。
我看着唯一一碗的肉,肥瘦相间,深褐色的肉皮泛着亮光,汤也是红褐色的,部分配菜散落其中,大块儿的肉颤一碰颤巍巍,不愧是野生的凶兽狼獾。作为野兽,它们长时间食不果腹,所以几乎没有肥肉,再加上经常奔跑,全身的肉都紧致无比。尚未凉透的肉还飘着香味儿,但是我却没有一丝想吃的欲望。
这可是迷幻雾林里唯一的猎食者啊,它虽然个头不大,但是能上树能下水,奔跑起来速度不亚于猞猁,尤其是它的胆量,一只狼獾敢于和比自己大七八倍的狮子和熊抢食吃,就是这样一只猛兽,只需要一发子弹,马上就会成为人类的猎物。
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儿,我相信只要是在大自然中生存过的人,都会理解这种无奈。我扬手把狼獾肉扔出了门外。
“啊喂!你小子怎么浪费啊!”我听见了尖声的嚎叫。
……
天渐渐地黑了。我在帐篷里闷了一天,想推开门透透气。本以为要被门口的两个警察训斥一顿,但当我打开门的时候,一个人影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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