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有定性魔教为魔教吗?
朝廷律法有定义过零教吗?
如果没有定义过,没有判决过,那么零教岂不是私底下江湖对一个组织的称呼?
这样的称呼之下就去打打杀杀,对吗?
正如白俊所说的,朝廷没有正式判决我有罪,怎么可以认为我是有罪之人呢?
怎么可以有罪人待我呢?
同样,对于一个江湖组织,是不是也应该如此?
要朝廷的审理署明确魔教为魔教,要人人得而诛之,才能得而诛之?
若非如此,口诛笔伐的,就扣人家一个魔教的帽子,对人家打打杀杀,赶尽杀绝,那岂不是没了天理?
吴笑天这样想着,用手机登陆到了朝廷的刑部官网,那里有整个朝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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