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躲避宸王的鹰犬追杀,戎承瑾尽择小路行走。
行约三日,已经出了江西地界。
越往西行,越觉得人烟稀少、土地荒芜,放眼望去,只有数不尽的奇峰深壑、山峦连绵起伏。
戎承瑾渐渐的放松了精神,心情一好,看什么都觉得入眼成画,步步行来,步步景。
正看的心旷神怡,忽然听见马声嘶鸣,戎承瑾抬头看时,只见两骑骏马迎面向自己奔来。
骑在马上的人,不停的催赶。两匹马还算健硕,但口中喷着粗气,不停的摇头,显然是被骑在马上的那两个蠢货累的不轻。
戎承瑾听声音有些耳熟,细看一眼,觉得跑在前面的那人脸长的也有些眼熟。仔细一回想,原来是前些日子在妙华岩不停的在自己耳边聒噪、打秋风那货——王守仁。
刘瑾是一个办事效率很高,睚眦必报、做事很绝的人。他打了王守仁的屁股,罢了他的官,却并不肯就此罢休。为了一解心头之恨,他特地找来杀手,准备在王守仁离开京城赴任途中干掉他。
这一招确实出人意料,一般说来很难防备,可惜刘太监并不真正了解王守仁。这位兄台虽然平日研究哲学,每天“格”物,看起来傻乎乎的,其实刁钻精灵的很。
王守仁从小就不是一个安分的主,他应该算是个人精,连他那考上状元的爹都被被他折腾的无可奈何,只认识几个大字的刘太监就更不是他的对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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