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启六年九月中,历尽艰辛,商队终于到达乌尔格。
行程接近两千里,跋山涉水,沿途设立贸易栈八座,各有十余人留守。
这商栈可不完全是自己家的,确切的说更像是合伙生意,四海占半,本地的大部族占半。
也就是说四海贩卖货物之后,利润要分给本地的部族一半。
舍此之外,四海的货物还要优先被各大部族收购,余下的货物才有权售卖给零散部族。
商栈的留守人员也是双方都有,各自拿着一本账册,谨防对方耍诈。
说起来,蒙古各部对明人是又爱又恨,爱的是明国的物产,恨的是大元没了,被人家从富饶之地赶了出来,又要呆在苦寒之地吹风啃沙子。
无论如何,他们却是少不得明朝的货物。
大部族是两头吃,吃过四海的利润,还要垄断货源,吃下家的利润。
四海就是这般犯贱,要忍受这般的亏吃!
不过也不会赔钱,毕竟定价足够高,但赚头就很有限,这无关经营,而是四海布下的旗子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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