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岚在江源郡待的时间挺长, 毕竟,这真的是一个烂摊子。
推倒原有秩序再建立一套新秩序,内安民外御敌, 诸多事务,绝不是简简单单一两句话就能交待清楚的。
江源郡有六个县呢,接手哪个县都不容易,每个县都有很多家私人武装, 这些护卫爪牙众多的人家,偏偏就是青岚一定要拿下的人家,那时候, 几乎三五天就要和人血拼一次。
六个县全攻下来后, 青岚把官务丢给青梧和丁三, 她和青柏青棣三个闭门写了七天的新律法和新规章制度。
这其中, 包括国法、民法和军法。
律法的条例不算多,却是只讲公平公正, 不讲尊卑。以前的律法中有一条是女子杀夫当凌迟处死, 但是男子杀妻却只要流放三年,三年后便能无罪释放。主杀仆,只罚钱三贯便能了事, 而仆杀主,却是罪大恶极, 要腰斩于市后鞭尸一百;父杀子,仗刑一百,刑一年;子杀父, 五马分尸……在青岚这里,完全不中用,她只讲一条,shā're:n者偿命,欠债者还钱,毋论尊卑。
还有,氏族宗法规矩不得凌于国法之上,不得私设刑罚,枉顾人命。
民法中涉及的事情极多,但是青岚没耐心一条一条的制定,她制定的大方向只有两条。一条是涉及财物纠纷的,那就按涉案金额的大小来进行相应的处罚。一条是处置鸡鸣狗盗为祸乡里的无赖三流子,这些人一经查实,统统服劳役半年。
军法就简单了,青岚脑袋里面存的最多的就是军法军纪军规,稍稍改动一下搬抄过来就行。
这三部法典一出,青梧顿觉个头两个大,小祖宗,你闹腾的这么严厉,这律法根本就行不通好吗?
怎么就行不通呢?不管行不行得通它必须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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