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我们这些同事,艾琳来后,连我们杂志社前公交站的乞丐都受益了。以前每天下班,我见到那位号称自幼得了绝症站不起来的大爷躺在那儿,都会跑过去放一块钱。艾琳来了后,这个习惯我愣给改了。因为有一回我和艾琳一前一后地放了钱刚想走,乞丐大爷忽然站起来了。他拉住我说:“姑娘,你给得太少了!你看你这姐妹儿多大方,你回回手,再给点呗!”我往大爷的破碗里一看,惊呆了,艾琳扔的是一张惨绿色的五十块钱。那一刻,我有生之年第一次萌生了创业的冲动——摆个破碗躺在路边装死尸多好,拼死拼活上班干吗?多碰见几个艾琳,一个月工资不就赚回来了!
艾琳很慷慨,但她并不是“富二代”,可能是她接触的“富二代”太多了,就养成了豪迈的做派。艾琳长得美,又能写文章,是“富二代”青睐的类型。她来杂志社后,每天下班,单位门口都会停着一辆奥迪A6。有一回卷毛从这辆车边闷头走过,对我说:“看见没?这货就是追艾琳那位‘富二代’的坐骑。”
我没心没肺地说:“太好了,艾琳马上要嫁给‘富二代’了!”
卷毛惊异地看了我一眼。
我一惊,问:“你不会是喜欢艾琳吧?”
卷毛默默地往前走,过了一会儿才说:“吃人家嘴软。我天天拿人家饭卡吃饭,别的无以为报,回报点儿喜欢是应该的。”
听完这话我的心抖了一下,为卷毛的喜欢,也为这一眼望去明显没有胜算的暗恋。
卷毛倒是该干啥干啥。艾琳请吃饭,他就去吃。饭后别的桌都是两个男的抢着埋单,我们这桌却是艾琳挺着薄薄的小身板,与某个虚情假意抢着埋单的男生抢,而且每次都会赢。
我撺掇卷毛也去抢,卷毛将酒瓶里最后的几滴酒倒到杯子里,闷头喝掉,嘴里吐出一个字:“假。”
是的。卷毛很小气,但是他很真诚。所以有一天,大家又让艾琳请吃饭,卷毛接了话:“请啥请?天天让女人请算什么?都到我那儿去吃,正宗内蒙羊肉火锅,啤酒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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