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大会是在乡村的李家祠堂门口的大场上进行的,历数了李七生几条重大罪状之后,就把他拉到五公岭的乱葬岗上毙掉了。
据说,在行刑前的那个晚上,蓝细牯和李七生有段对话。
蓝细牯单独地和李七生在那间关押李七生的房间里面对面坐着。
蓝细牯:“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李七生:“我想说一件事。”
蓝细牯:“什么事,说出来吧。’
“自古以来,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现在说也无妨了。你知道么,我一生就做错了一件事,那就是没有让李长工杀了你。“
“你能杀得了我?“
“是的,我知道那个晚上你在七嫂家,而且就你一个人,而我有十几条枪,我要让李长工杀你是轻而易举的事。”
“那你为什么不杀我?”
“因为你是我的亲戚,无论怎样也是碧玉的哥哥,大脚的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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