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上说有一种火药制成的办法,即“制火药,每料用硝五斤,黄一斤,茄杆灰一斤。以上硝、黄、灰共七斤,分作三槽,定碾五千五百遭,出槽。每药三斤,用好烧酒一斤,成泥,仍下槽内,再碾百遭,出槽。拌成粒,如黄米大,或绿豆大,须入人手心然之不觉热,方可。”
书中所说的法子让陆四的脑海中一下映入四个字——“颗粒火药”。
当时就拍了自家脑袋一巴掌,暗骂怎么把这法子给忘了呢!
粉末状火药同颗粒状火药威力的区别在哪,两世为人的陆四当然了解,他自己没时间钻研,便叫侄孙陆义良埋头研究起来。
最终,在武备志及对火药制造比较精通的祖可法及军中几十个火药匠人的帮助下,陆义良花了两天时间制成了一批颗粒火药。
再之后将这些颗得均匀的如米粒大小的火药装入丝绸制成的药包,压实之后留一细孔塞入导火用的火绳,于保定南门外的河边试验。
结果,爆炸威力惊呆众人。
陆义良的耳膜被震得几天都听不清四爷爷讲的什么话。
祖可法同那帮匠人也当场叫震得站不住,一个身材瘦弱的更是被震得连退几步。
不过因为马科部的药子不多缘故,最终只制成了85包,祖可法特请闯王赐名,陆四大手一挥:“我看就叫陆家包。”
为什么叫陆家包,因为是他陆四想到的。
祖可法他们觉得不妥,最后诸将达成一致意见,此物必须叫“闯王包”,以显闯王威名。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