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红毛不知道,凌云内心并不想跟自己搞洗剪吹组合。
变成现在这个德行,凌云也很无语:不让自己当帅逼男主就算了,好歹也分个正常点的角色吧?
如今他穿越的角色,是个染着一头耀眼金发、打着耳洞,看上去就感觉不学无术的小混混。这样的人在无限流剧本里,往往也是标准的炮灰配置。
不过,当凌云看到一个六十多岁的地中海老大爷颤颤巍巍从自己面前经过的时候,又感到些许庆幸。
行吧,虽然这具身体的主人长得没沈听澜那么帅,但五官还算凑合;再加上本身是个飞车党,喜欢极限运动的他平时也没少健身。
至少这身板、这结实的腹肌,比现实中身为虚弱肥宅的自己强上不少。
在红毛诧异的目光下,凌云先是捏了捏自己的胳膊,又从上至下沿着小腹到胸口摸了个遍,表情看起来充满了欣慰。
“咳咳,哥们,你要枪吗?”
红毛举起了手中的两把AK47,并将其中一把递给了凌云:“这枪我在游戏里用过,威力虽然没他们那个大,但好在射程远,又能连发,可以打倒不少丧尸呢。我可以分你一把,这东西可抢手了!”
“不用了,谢谢。”
凌云掂量了一下手中的斧子,又挥动了两下,感觉手感还算不错。而之所以选择这把武器,他也是有自己的考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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