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们镇上到伦敦乘马车需要行五个多小时。刚刚过晌午一会儿,我乘坐的四马驿车便进入市区,和四面八方驶来的各种车辆汇流成拥挤混乱的交通,然后停在伦敦齐普塞德伍德街那里的交叉钥匙形旅馆招牌下。
那时,我们不列颠人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如果有人怀疑我们的东西不是人间第一,怀疑我们英国人不是人间第一,这个人就是判国的罪人。若非如此,在我被伦敦的庞大惊傻的同时,我也会对伦敦有些小小的怀疑:难道伦敦不也是丑陋的、道路弯曲的、又狭又窄的、肮脏不堪的城市吗?
贾格斯先生已经及时地派人送来印有他地址的名片,地址是在小不列颠街,在名片的后面还写着“出史密斯广场,离驿站不远”。我雇了一辆出租马车,车夫穿着一件油腻腻的外套,外面披着许多层斗篷,其数量之多和他的一大把年纪差不多了。他把我扶上马车后,就用发出叮当声响的折叠式上下马车用梯把我挡起来,好像马车要驶向五十英里以外的什么地方似的。他费了好一阵功夫才爬上自己的赶车座位。我记得他那车座上装饰的篷布原是豌豆绿色的,历经了风雨吹打,而且被虫咬得破破烂烂。车子的装备也非常古怪:外面有六顶大华盖,后面都是些破烂东西挂着,说不清有多少跟班可以随车攀在上面;下面还有一个耙子,看来是防备那些所谓业余跟班顿生好奇而想试攀一下的。
我似乎还没来得及把马车欣赏完,还没有弄懂这马车怎么会像一个堆草的院子,又像一个废品店,还有为什么马吃草的袋子也放在马车里面等等奇怪的事情,就看到马车夫准备下车了,好像马上车子也要停了。一会儿,马车真的停在了一条幽暗街道上的一家律师事务所门前,事务所的门开着,上面写着“贾格斯先生”几个字。
“要多少钱?”我向马车夫问道。
马车夫答道:“一个先令,除非你想多付一些。”
我自然说我不希望多付。
“那么你得付一先令,”马车夫说道,“我不想惹上麻烦。我知道他这个人!”他狠狠地对着门上贾格斯先生的大名闭上一只眼睛,并且摇摇头。
他接过了一先令的车费,花了些时间才完成了他爬上车座的动作,然后把马车赶走(好像也放了心)。这时我手提着小旅行皮箱走进了这家事务所,问贾格斯先生是否在?
“他不在,”一位办事员答道,“他在法院出庭。我可以问问,你是皮普先生吗?”
我向他表示我正是皮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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