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世独立的白玫瑰,表面上看上去拼了命想要融进这红玫瑰的盛宴,实则是个彻头彻尾的权谋家。”
洛希走到那个躺在地上的人,慢慢蹲下身来,干净的白西装一尘不染,在这片修罗场里显得格外突兀。
伸手摸了摸那具早已没有温度的尸体,看着自己手上粘着的血红,凝视一会儿之后,忽的笑了起来:“哈哈哈......”
那双精致的眼睛此刻早已没了先前的清冷忧郁,此刻只剩下无边无际的疯狂,瘦削的脸庞露出癫狂的神情。叫周围人看的心悸。
谁也不知道,这朵纯洁的白玫瑰上的鲜红,是多年以来在黑市的金钱堆里摸爬滚打沾染上的鲜血,还是经年累月,吸收了黑市里鲜血的营养绽放后撕掉的纯白伪装。
他手上的鲜红到底是沾染上的,还是就是他的本来面目......
“太荒唐了。”洛希没头没尾地说了句,笑着摇摇头,站起身来。
扯出胸口西装口袋里的丝巾,慢条斯理地擦拭沾血的手,骨节分明的手指沾染鲜红,带着极致病态的美感,还未凝固的鲜血在丝巾上晕染开来,深深浅浅一层晕开一层,擦拭完毕后,随手扔在尸体上。
丝巾一角落在血泊里,鲜红自下而上晕染渐浅......
两旁站着的人大气都不敢出,一个个低下头当鸵鸟,希望面前这个变态恶魔把自己当透明人。
就在不久前,这个男人带着一箱炸药和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杀进原先黑市老大的住宅,是的,你没看错,就是军队!人均一把军刺手枪,见人就杀,疯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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