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外贸的最强拳头产品所属行业,比如丝绸,茶叶,瓷器等等,属于奢侈品,也应该由国营占据主体地位。
在利用这些奢侈品出口赚取真金白银的同时,也要控制其生产规模和产量,避免私人介入之后不顾后果的扩大产能,一方面拉低价格造成恶性竞争,一方面还会破坏粮食生产。
至于餐饮、個人服装、交通租赁等等行业,倒没有必要死死拽在手里,完全可以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开放给民营进入。
就好像宋朝那样,对餐饮住宿服装交通运输、租赁等等一些行业也是放给民间经营的,事实证明发展的还不错。
餐饮就不用说了,炒菜就是从宋朝开始兴起的。
服装行业也不用多说,的确没什么国营的必要。
住宿也无伤大雅,土地掌管在国家手里,保存足够的农业用地,剩下的就是可以用来搞商业和工业的。
交通租赁这一块倒是挺特殊,但是宋朝大城市中“滴滴打驴”行业的出现和后世租赁轿子、黄包车等等的情况也证明了这一块的实际商业需求和生命力。
洪武四年年底的时候,在国务会议上,苏咏霖听财政部报告,发现他们有很大的兴趣将几乎全部的产业都抓在手里进行国营,且列出了一系列的计划,试图将全部产业国营化。
他们认为这样就能最大限度的为国家发展提供资金,同时也能最大限度维护民众的利益,杜绝奸商恶贾囤积居奇、戕害民众。
甚至有一些官员提出了更加极端的意见,认为商业就该全部国营,杜绝奸商的出现,让商业彻底成为革命的辅助力量,为民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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