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林公司并没有法务部门,事实上这个部门的组建一直在叶枫的计划之内。
但因为几个关键性的问题没有解决,所以部门的组建仍然只停留在他脑子里。
最关键的就是钱。
养一个法务部门太耗钱了。
所以这件案子,枫林公司只能委托给外面的律师事务所。
好在律师事务所在面对大客户时,效率一直相当的高,所以很快,起诉材料便被送到了法院。
涉及到两家规模都不小的公司,法院受理的速度同样极快。
在立案的第五日,起诉状副本便被送到了石安劳务。
只是距离正式开庭,还需要一段时间。
而在这段时间里,原被告双方都在进行紧张的准备。
当然,这一切都和叶枫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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