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予听得腻味,还不如瞎子刘和陈旭两人干脆。
懒得在两人面前磨嘴皮子,反派死于话多,他可不能犯这个错误。
拔剑出鞘,先刺最近的来福,来福身上也是有武功的,却不如何高明,剑尖荡起血花,顺势用剑鞘挑起砸向杨雄。
关键拼命的时刻杨雄总算雄起一刀,劈在来福的身上,一刀两断,血水淋了满身。
杨志的武功要比瞎子刘高一些,又正直壮年,抽刀的速度很快。
一出手就是他最得意的绝招奋马扬蹄,志在四方,这是一种轻功和刀法的结合用法。
使出来很有意思,给了王予一种新奇的体验。
不过刀法的势还是有些散,对付境界比他低一点的绝对好用。
王予剑势不变,直来直往,把需要灵活多变的剑法,当成大开大合的刀法来用,而杨志奋力使出这一招后,却发现自己的刀总是慢王予一寸。
一寸就是生与死的距离,剑尖穿过咽喉,杨志还在想着要是练得是长枪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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