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样不按套路来的,搞得毛尚书有点不知道怎么往下进行了。
你秦德威完全可以辩解说,都是下人们私自动手的,你这个老爷不知情!你为什么不这样自辩?
屠侨见毛尚书卡了壳,就接过话头问道:“奚元任尸身藏在何处?有人说,秦府马车载着大缸出城,然后不知去向,是否与此有关?”
秦德威不耐烦的回答说:“证据是用来确认罪状和指认犯人的,但我都已经主动承认罪状了,你们还要什么证据?不显得多此一举么?
所以就别走这个形式了,直接按罪名宣判就行了!”
这时候毛伯温缓过神来了,今天的官司又不止人命案,便继续审问道:“人言你反对和妨害祈雨,可有此事?”
秦德威斩钉截铁的说:“我确实反对妖道段朝用,更反对用段朝用主持祈雨!至今仍不悔改!”
然后这个问题就没什么值得继续问的了,总不能在刑堂上逼着秦德威承认“反对道教反对祈雨”,那不就成屈打成招了吗?有悖严阁老“秉公办案”的指示。
就算想让皇帝理解成“反对道教反对祈雨”,那也要看严阁老在另一个战场的本事。
于是毛尚书就发现,审问好像就可以这样结束了?该问的都问了,该认的都认了,还能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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