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为这个特性,所以米国不缺职业讼棍,比如MJ的那个恶心案子,尽管事实无比清晰,可MJ只要活着一天,他就是洗不干净自己的麻烦。
“买灰机吗?不是想我们给报销吧,这个混蛋。”
“老板,最麻烦的地方就在这里了,这个人不缺钱。”
“靠,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吞吞吐吐,快说。”
“老板,听对方律师的意思,想要破局也很简单,肇事者必须受到惩罚。”
我擦,不是这么过分吧,你这是打算逼死我了事吧?
如果这么容易处理,我这里至于搞的那么惨吗。有保护盒的吉他都能被扭断脖子,这根本没可能是什么不小心。他甚至都知道究竟是谁在这么干,可也正是知道,这才让他迟迟下不了决心。
解雇一个公会成员,这在米国是难以想象的,如果不想全面开战,这种脑抽的决定根本没有做。
可这一次不行,如果不能在短时间搞定这件事,他这个位置还没坐热就要退位让贤了。
“行了,你去吧,我们确实应该严惩那些恶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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