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城防兵马,必要时也必须站在百姓一边,逮捕有犯罪嫌疑的官员。
官员一旦查实犯罪,整个家族取消科举出仕的资格,取消担任将主的资格。
《肃政诏》等于是将中低级官员的任免之权,全部交给了百姓。同时让百姓参与中高级官员的监督。
同时制定了官员犯罪连坐之法。
《肃政诏》还规定,定每年八月初七为廉政日,整个大明进行大规模反腐倡廉,举报有功者,重赏!
同时,令吏部,锦衣卫,大理寺,御史台联合成立肃政查访行台,大力彻查各地官员。
第一次“肃政官察”开始了。
震怒的明王连续颁布一道道王命,刀刀见骨,针针见血,全部打在吏治身上。
明王直接在朝会上定性道:
“贪官污吏,要么贪污腐败,要么玩忽职守,乃是潜伏在大明官场的敌人。对于敌人,岂能心慈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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