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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南海县衙 (4 / 6)

        “出云,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早晨,城南的吉祥客栈来报,有个泉州的商人在店里吊死了。我派了仵作、捕头去查看。确认是自杀。这本没什么,商人长途贩运,遭遇不测,折了本钱。有的人会想不开,我在广州三年,这样的事时有发生。但问题出在他的遗书上,你看一下这是他的遗书。”崔珩边说,边从身边的木盒里拿出了一块丝绢来。

        我打开丝绢观瞧,此物原来是块手绢,上面绣着双飞的燕子。下面是一个胡字。这个手帕可有年头了,白色的丝绢已经泛黄。上面所写的文字可太害人听闻了。“吾先杀爹,后杀娘,杀了弟弟、杀外甥,杀了女儿、杀婿郎、杀了婆娘、杀了儿郎。犯十恶不赦之罪,无颜苟活,吾死,与他人无干。泉州胡泽。”

        “出云怎么看?”崔珩见我看完了遗书,就问我。

        “就凭一张遗书我也很难判断。此人可有同伴?他家里情况如何?此遗书真的出自死者之手吗?”我回答了崔珩的问话,信息量太少,神仙也无能为力啊。

        “死者是和同乡商人一起贩运货物到广州的,此人姓胡,母亲早亡,父亲五年前失踪。他的婆娘在他们上船时还来送行,这婆娘是去年新娶的。之前的婆娘十多年前就病逝了,并没有一儿半女留下。其他的情况他们就不知了,他们刚到广州五日,卖了茶叶布匹。前三日两人都日夜在一起,只是这两日分开去广州各地采办回程货物。这个字我已经找人鉴定,确实出自胡泽之手。”崔珩给我详细地介绍了案情。

        我听了情况介绍,也是糊涂非常。“苏锦猜测此人可能是鬼神上身,想让你查看一下。”

        我呸!我又不是神棍,懂什么鬼神啊,都是当初想的太简单了,才给自己招惹了麻烦。我刚要推辞,苏锦推门进来了。“司判,案件刚上报上来。案件发生在下洼村,离出云的家很近。昨晚村中古姓一家三口被灭门,男人名叫古月,被捅十二刀。女人曾被强奸,割喉而死。孩子是男孩,今年两岁,是被摔死的。村中人说,前两日,有王氏奴萧四调戏古氏妻子,被古月见到,两人发生了争吵,萧四当着乡邻,扬言要杀了古月,并拔出了唐刀,后被乡邻阻止。现在萧四已经到案,他的证人不能证明他昨夜整晚不在现场,知县用刑,萧四熬刑不过,招认趁同伴熟睡,自己翻墙出去,到了下洼村,先杀了古月,又强奸了古月娘子,最后杀死了孩子。”

        我一听就想了乐。如此多么漏洞百出的供词,就能定案。

        “子规兄,血衣何在啊?凶器何在啊?我的奴仆现在可就一身衣服,他被带走时,我可没有看到血迹。我让人打制的唐刀,一刀下去可将人截为两段,他用的着扎十几刀吗?”

        苏锦看了一下卷宗回答我说:“他招供説衣服他丢到小溪里了,杀猪刀也丢进去了。”我不说话了,但是我突然有了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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