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贾斯丁比伯的《Baby》,这首歌红得一塌糊涂,让贾斯汀比伯一跃成为欧美顶流,甚至是世界巨星。
但让曹轩来唱这首歌,就不是特别适合。
《Baby》的定位就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小男生,初恋夭折,带着少年的那种懵懂纯情和天真憧憬。
如果说是创作,还可以变成理解代入心境,但是唱就没必要。
曹轩这都老黄瓜秧子了,绯闻女友小十几个,实在很难能唱出那种青春少男的味道。
你能想象腾格尔发张新专辑,里面唱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嘛,综艺玩耍一下可以,真当专辑发,外界怕不是以为被夺舍了………
正因为如此,第一张英文EP,曹轩对英文专辑做过细致研究,精挑细选,相对来说都符合他的要求,而且流行性很高,成绩都相当不错。
最关键的是,符合现在的流行趋势。
电音后世很火,但现在还没开始大规模流行,领先一步是天才,领先十步可能扑死。
新潮流风格不是那么好开辟的,哪怕是中国风,原时空小周当时已经是亚洲小天王,现在的曹轩更是响当当的亚洲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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