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内阁、十曹、十部,四大机构。
小事由各地官府处理,大事则层层上报。
十部把事情交给内阁,并附带自己的处理建议。
内阁进行商讨决策,尽量采纳十部意见。如果不采纳十部意见,必须在内阁进行讨论,并给出自己的正当理由。
内阁决策之后,交给十曹审核。
审核通过,十曹再交给皇帝过目。皇帝同意并签字,十曹便可签发,具体交给十部去执行。
一般情况下,如果内阁、十曹、十部的处理意见相同,皇帝不能轻易驳回。
这三大机构,是互相竞争的,他们如果意见统一,那就不会有什么错误。真要联合起来搞皇帝,肯定是皇帝出了啥问题,或者是整个文官系统已经彻底崩坏,又或者是出了一个左右朝政的权臣!
同时,皇帝的工作强度也降下来。
三大机构意见相符的政事,皇帝可以抽看或者略看。两大机构意见相同,皇帝应该细看。若是三大机构意见迥异,皇帝就该把相关人员叫来集体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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