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配饰方面只是右手腕戴着一串绚彩的多层手镯,手上持着一把电子长剑。
红色,军绿色,白色,蓝色,棕色,绚彩。
上流人士和上班族都不喜欢这么穿,这勉强算是街头风格,但色彩还不够多。
只不过就这么简单的混合,却还是能显出这位少女的英气、优雅与叛逆。
以及时尚,确实以斯特林小姐的身份与外形条件,她是引领时尚的那类人。
彩音久美子想着的同时,带着这队客人走进丽彩。
“彩音小姐,你这里装潢得真有格调。”
伊丽莎白边走边看周围,在丽彩门口徘徊过几次,这次终于进来了。
她适时地称赞上一句,没忘自己是来搞朋友的。
“小地方,比不上中心区那些俱乐部。”彩音小姐笑说,“但也算有点特色。”
伊丽莎白跟着走进一楼的大厅,上空悬挂着个巨大的水晶球,发散着炫目的七彩光亮。这里没有清场,客人们和牛郎们坐在不同区域的环形沙发上,饮酒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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