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王朝犹豫太祖高皇帝出身的问题,所以在治国方面有着十分独特的见解。
那就是“变”
大汉王朝的律法一直在不断的变化,这也是太祖高皇帝的命令,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延续出不同时期的律法。
比如在最开始的时候,大汉律或多或少是延续的秦律,其严苛变态之处十分要命。
比如“禁书令”。
当年老秦人的禁书令在惠帝时期才开始慢慢的解除,到了文帝时才算是正式废除。
但是严苛的秦律在汉初十分的不讨喜,此时儒家的出现加上太祖高皇帝对上下尊卑的看重,慢慢的在律法上开始了改动。
前七十年整体来说的修生养息,废除“专任刑罚”、“重刑轻罪”这种路数,先是改用了黄老的无为而治加上儒家的礼法。
这个时候,法家在大汉朝明显是不吃香的。
七十年的修生养息,在武帝时期经过了董仲舒和张汤的夹带私活进行了再次改革,将无为而治废除之后,开始了“礼法并用”、“德主刑辅”的道路。
而从这个时候开始,数百年间,不断的有不合时宜的律法被废除,不断的有新的刑律之事被添加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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