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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九十一章 黄绢 (4 / 5)

        天子之宝就是天子之玺,由“玺”改为“宝”是在武则天之后,这位女皇帝觉得“玺”谐音“熄”,不吉利,而“宝”音为“保”,有保江山万年永固的意思,唐以后就都改“玺”为宝了。

        这款印在黄布上的“天子之宝”,很小,应该是皇帝自刻自用的。上边全是密密麻麻的鸟虫篆,让人头晕眼花,完全不知道什么意思。

        不过,能被皇帝盖章,还藏在可日日把玩的高足杯内,肯定不是一般东西。所以,他才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件东西竞拍到手。

        其实,别看这块黄绢布很小,但其上文字多再加上有皇帝印章,卖几亿完全不成问题,所以他是绝对不亏的。

        当然,沈十一没打算卖。

        高足杯内的东西取出来了,下边就是翻译了。他先记下黄绢上的鸟虫篆,再把秦老所着的《近代鸟虫篆浅析》翻了一遍,可惜只找到二十几个字。只好又拿出《西清古鉴》一页一页的翻看起来。

        《西清古鉴》二十一册,他只是一页一页的翻,翻完已经早上了。

        好在绢布上的内容已经翻译的八九不离十了,上边的记载让沈十一有些难以置信。

        绢布上记载的东西是综合性资料,是汉朝中后期到明代前中期历朝历代对传国玉玺的追踪以及所获线索记录。

        按绢布所说,虽传说始皇玺(即传国玉玺)为和氏璧所作,但此说荒谬,是为臆测。理由也简单至极,和氏璧是一种礼器,依绢文“尝以礼制考之,璧五寸而有好,则不得复刻为玺,此说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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