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记得法外狂徒张三讲过这样一个案例----
如果一个人饿的快要死了,他能吃熊猫吗?
答案是,能!
如果真的快要饿死了,必须吃掉眼前的熊猫才能活,那就可以吃,见熊猫吃熊猫、见金丝猴吃金丝猴、一天吃一只!
这叫什么?这就叫紧急避险。
虽然不知道墨兰星东方古国的法律和地球华国有什么区别,但朱建业身为律师既然敢把‘紧急避险’拿出来用~~~
稳了!
却听朱建业又道:“法官大人,试问我一个律师,手无缚鸡之力的情况下,知道有九个人身强体壮、学过武的人要杀我,我难道应该坐以待毙吗?”
“还是奋起反击?”
“我选择后者!”
“至于刚才所说,我是跟他们发生冲突、甚至蓄意斗殴,那更是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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