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景咳嗽了一下,道:“叫我朱使君。”
金刚奴涎着脸道:“朱使君,你当刺史了,兄弟们是不是……”
“自不会忘了老兄弟。”朱景说道:“不过咱们还是按规矩来,谁打得好,杀的人最多,到时候可以先挑官位。这会看来,豺奴很不错,他已经杀贼九人了,梁贼被他弄得出营打水都要大队出动。”
“豺奴那是吹牛。”有人不服道:“他说杀了九个,首级在哪?有几个我看是伤而未死。”
豺奴闻言勃然大怒,斥道:“这般偷袭战法,如何搞到首级?不过,说到首级,嘿嘿,我倒是有两枚,都是梁人精锐斥候的,你有吗?”
别人不说话,显然他拿不出首级。另外,豺奴伏杀了梁人斥候,这也是铁一般的事实——斥候精于搏杀,技能出众,可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
豺奴得意地看了众人一眼。
“豺奴可当州司马。”朱景一锤定音,说道:“梁人多半不想继续往前走了,接下来给我盯紧了,如果他们再绕道,第一时间报来。”
“知道了,大郎。”
“大郎你是知道的,咱们谁怕死过?和梁贼干到底了。”
“大郎,如果我杀的人比豺奴多,可否把州司马让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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