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小偷入户盗窃摔死,户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吗?”
“还有被人殴打,还手被判互殴,被拘留罚款的吗?”
“还记得: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的判例吗?”
“还有很多,如丈夫捉奸在床,殴打奸夫入刑!通奸偷人不负法律责任,只能道德谴责的,还不能大声谴责,否则就是损害他人名誉权。”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遗产,非要跟叔伯姑姑、堂兄弟堂姐妹,表兄弟表姐妹共享遗产的。”
“老人擅闯高速公路被撞死,司机无过错却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这些条款,是谁草拟撰写的?是怎么成为法律的?”
王建军等四人频频点头,他们当时看到这些新闻时,也曾愤愤不平,甚至义愤填膺。
“很明显,这是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产物,打着保护违法人或犯罪嫌疑人人权的幌子,实际上行保护加害人之实,加剧摧毁国家机构的公信力。”
“其目的是破坏公平正义,摧毁国家法制的公信力,摧毁国家的社会道德价值体系。”
“让整个社会陷入撕裂和分崩离析的状态,让自私冷漠成为人人自我保护的盔甲,为了自我保护而人人自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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