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柏皇,我心想,你特么乱来那样我记忆犹新呢!
“怪子同兽,徒食无力,弗修族败。(畸形儿很多主要是脑子有问题,从行为上和动物没两样,只能消耗食物又不能给族群做贡献,长此以往还会混乱正常族人的血脉,族必消亡。)”我给大家用着猛药。
见伏羲望着地面眉头紧锁,华胥夫人急忙问我,“点解?(有什么办法吗?)”
“倡修,婚配。及文明同。(修改民风,改乱来为婚嫁相配。这也是文明的体现。)”
“婚配边?(婚配是谁?)”
我槽!
其实这样做不对,因为毕竟伏羲和女娲就是兄妹,绝逼百分之百的近亲中的近亲。
但华胥夫人的决定也是有道理的,一方面王子和王妹的身份有示范性,在上古时代还没有完善法律制度下,伏羲和女娲结婚无异于代表了“华胥族”的婚姻法律,人民都要遵循这样的制度。
另一方面无论任何文献,记载的确实是伏羲和女娲结婚了,不能改变历史我只能接受这样的安排。
不过想一想,也许伏羲女娲是同母异父,至少还有那么一点点一丝丝的血缘差别,或许这万分之一的幸运才让他们没有生畸形儿,咱们才这么健康。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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