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三人离开了镇江府,急匆匆向江宁方向而去!
按照方皇后留给柯双华的地址,到了江宁后,他们穿城而过,到了一个叫上元县的地方,上元和江宁同府办公,看到这个界牌,意味着要找的地方就在这附近了!
不过他们并不是去推官办公的地方,而是要去他家里,继续行了二里地,见到一排整齐的民居,虽不富丽,倒是一片整洁。
这里就是官员的住宅区,明朝的官员大多不富裕,住在这里也很正常,只有一些搞旁门左道的官员才会有些身外之财,但是推官是弄不到灰色收入的。
明朝推官为知府行政助理,分掌刑名、计典,按照当今的解释,就是基层的司法官员,主要就是审理上级指派下来的案件,或者是百姓递交的案件等,推官虽然有审理案件的权利,却并没有定罪量刑的权利,除了杖罪之外,其他所有的罪责推官说了都不算,需要上级审核才可以。
故方菱华的家庭只算是衣食无忧,谈不上大富大贵。
见到一辆马车哒哒哒地过来,一个女子奔向前来!
“是不是送秦邦秦公子过来的?”,那女子嚷道。
那女子素衣裹身,头插蝴蝶钗,简单地绾个飞仙髻,大大咧咧地到了跟前,手上拿着一根棍子,不知道是打狗棒还是什么防身的兵器。
“你是?”护送人问道!
“方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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