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天天握着银灿灿的手枪晃了晃。
这把枪大概有五六斤重,握在手中沉甸甸的,装弹数九发,有效射程100米以上,威力十分强悍,据说有人曾用这种手枪打死一只200米远的麋鹿,于是又被称为猎手手枪。
只是这种枪重量过重,后坐力大,结构复杂,在复杂的环境下极易发生故障,并不被大量装备野战士兵。
但目下,亦是不错的一把手枪。
砰砰砰~
吴天天没有手下留情,在那些人举刀袭来的一刹,压着震手的手枪,全部将其击毙。
胸口被戳了个窟窿的瘦子,看着眼前的一切,神情有些恍惚,还有些慌张,竟然被这场面吓得失禁了。
吴天天看向他,走了过去,其实这个人是他故意留下的舌头。
“哥,别杀我!我不是有意来杀你的,一切都是豪哥的安排,你知道我一个打手,一切我都做不了主。”
那个瘦子当即跪在地上。
吴天天点点头,故作同情的说,“我知道,可是之前给你们送信的那两人,也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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