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恋爱是一种情感行为。
而办公司却是一种法律行为。
经营公司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法律!
而法律是严谨的,来不得半点马虎。
在正式跑手续之前,宋清如就和顾明俊,把投资协议、分红协议、股权协议等相关协议签订好了。
宋晓峰也是出资人之一,他变卖公司之后,共筹得资金三千万左右。
顾明俊出资五千万。
宋清如没有出资,但她以管理权入股,并占技术股。
三方经过友好磋商,顾明俊占股51%。
宋晓峰占股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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