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骚扰我朋友。”顾明俊回答,同时指了指纳兰珠儿。
两个民警看向纳兰珠儿,立马眼前一亮。
纳兰珠儿点点头,同时说道:“是的!他纠缠我,还偷拍我!”
民警立时了然于胸,说道:“有话好好说嘛,这动手总是不对的嘛!”
顾明俊道:“是可忍,孰不可忍!谁要是敢欺负我朋友,我哪怕赔上性命,也得豁出去弄他!同志,我也不让你们为难。我也知道打人是不对的。但我就是管不住我这手。这样吧,该赔多少钱,我认!”
这就是一个民事纠纷案,双方都有过错,当以现场调解为主,不能调解的,再带回局里,继续调解。
顾明俊对办案这一套流程,熟悉得很,所以才敢动手,而且,他动手是有分寸的,打了人家的脸,但下手又并不重,看不出太明显的伤痕。
打人就得打脸!
打他脸就够了!
比弄得他血淋淋的更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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