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开始,奏国歌,随后公司工会领导,一个即将退休的女领导,有气无力的讲起开场白:“今天紧急召集大家,就是为了审议关于延长员工工时的决议。
按照《劳动法》要求,延长员工工时,需要公司工会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表决。
只有职工代表通过,才可以执行。
在座的各位除了各部门的工会主席,还有各部门的负责人,符合全国总工会的规定。
希望各位切实履行职工代表的义务,结合公司当前的形势和要求,作出正确的选择。
我这话应该说得比较明白了吧?
该怎么办,大家都清楚的吧?
行了,先请人力资源部的斯总亲自为大家解读《关于调整总部员工工作时间的办法》。
大家欢迎。”
切,这何止是暗示,简直就是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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