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未遂,狭义上指的是,虽然已经开始了犯罪的实施,但由于不基于行为者本人意愿的外部障碍,而未能完成犯罪的情况(障碍未遂)。
关于未遂犯,日本法律在刑法第43条有规定:着手执行犯罪,而没有完成这项工作的人,可以减轻其刑罚。
当初东马在走廊上安装的隐蔽摄像头,的确可以成为证据,提交给警方。
但如果他将这件隐瞒的话,那么其他人自然不会知晓。
因此最终被定罪的,也只有“诈欺罪”了。
东马并非是一个行使绝对正义的人。
更何况越水七槻并非无可救药。
他不想将其逼入绝境。
所以才选择了如此。
“东马?”
安室透和榎本梓同时惊讶出声,又彼此相对视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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