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碍事,先陪我喝几杯。”
说着,冯义直接将姐儿揽入怀中,而一旁的曹轩早已醉了酒,大大咧咧地把手探入姑娘怀中,哪还有半分白衣卿相的风范?
当然,时代风气就是如此,那些自视清高的文人士子来了兴致,也会喧哗簇拥着走入花楼,一边喝大酒,一边跟姑娘谈人生、谈理想。
而花楼的姑娘同样喜欢读书人,相比于精明、爱摆谱的豪绅巨贾,士子更加温柔,并且那些饱读诗书的文人,从不吝啬笔墨,经常为喜欢的姑娘写诗,帮其扬名。
今日,薛牧穿的是寻常衣服,幞头、圆领袍、黑底靴,除去腰间的佩玉外,几乎与普通人无异,他本以为这样做,能省去不少麻烦,结果却未能如愿。
究其原由,无非是样貌出众、长相俊俏罢了。
“抱歉,已与佳人有约,各位姑娘请回吧。”薛牧挣脱一个小娘子的怀抱,满脸无奈。
那个陌生的假母脸色一变,自怨自艾起来:“唉,郎君仪表堂堂,可惜,奴奴手下的小娘子不争气,无法入郎君的眼。”
说完,身旁那些姑娘也纷纷掩面叹气,也不知是真情实意,还是故作姿态。
反正,薛牧认为大概率是后者,毕竟,萍水相逢而已,不至于寻死觅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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