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姐原本心里还没什么,她并不得认得沈忘心,只知道她是沈月英的二妹罢了。
再说了,当时点名让沈忘心过来做自己的伴读,也是自己父亲偶然间看到那丫头写的字。她记得,当时他父亲还为着这个数落了自己一顿,说自己太过懒惰来着。
可她不过是个闺阁女子,书读得再好,字写得再漂亮又有什么用?到了年纪之后,还不是要嫁为人妇,管理家中中馈?
伴读什么的说得好听,其实不过是给她找个玩伴罢了。而沈忘心这个丫头,一看就很无趣的样子,要真做了自己的伴读,指不定天天膈应自己!
一想到这个,张小姐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看向沈忘心的眼神也都变了。
她瞥了眼沈月英,打算卖她个面子,扬声道:“县里最近说你厉害得紧,我还以为是什么样的人物。现在一看……嘁,也不过如此。我听说你原来想做我的伴读,还把月英从石壁上推下来,害得她大病了一场。长相不怎么样,心里也这般狠毒。”
“不过……看在你这么想到我身边来的份上,我院子里还缺一个三等丫鬟,你要是来的话,现在就可以随我到府里去。”
沈月英听见张小姐的话一怔,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沈忘心这丫头,自从大病了一场之后,整个人就变得有些邪门。她当然不希望沈忘心到张府里去,总觉得她就算到张府里当个三等丫鬟,也迟早有一点也跃过自己,把自己踩在脚底下。
毕竟还只是个小丫头,心里想着的也全都表现在脸上。
张小姐冲她笑了笑,说道:“我屋里头做针线的,梳头的,打扫的丫鬟都有了,现在可不就只差一个给我提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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