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并没有立刻走,反而惊住了。那个只有法官能用的判锤,竟然被他乱锤了三下。好大的胆子。
事后,送去拘留所时,有警察问他是什么感觉。
“当那么一秒钟的法官也是蛮好的。”
他的感觉当然好,案子还没结束,不用住牢房,对他来说岂不是一件大好事吗?
拘留所总比牢房舒服吧!
但仔细想想这两个地方的区别,似乎也不太大。
不太大也没关系,只要住的舒服点,不是猪圈马圈就行。而且,拘留所里面住的人应该都不会坏到极点吧?
重要的是明天,可能有人会带他出去找证据。毕竟证据也不是说说想想就可以出来的。如果明天得到证据了,一切都将变得安好。
明天的希望啊!
就靠明天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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